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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百度消息服务所有权及经营权为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所有。用户在自愿开始使用百度消息服务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服务条款。一经激活百度消息服务功能,则视为对本服务全部条款的认知和接受。
服务条款的修改
百度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相关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应主动取消百度消息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百度消息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用户的帐号 、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的帐号、密码为用户在百度贴吧首页或者知道首页注册的帐号、密码,用户应妥善保管。同时,每个用户都要对其消息中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用户可自行决定更换密码。用户若发现自己的帐号被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百度公司。百度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帐号,以免因帐号问题产生纠纷,用户因违反此要求遭致的任何损失应自行承担。
服务风险制度
使用百度消息服务的用户个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百度公司不对提供的服务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同时亦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百度公司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及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或文件丢失的发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百度不对任何有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根据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的。用户承诺:
(1)在百度消息服务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百度的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在百度消息服务上或者利用百度的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在利用百度消息服务时还必须符合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3)不利用百度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d)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百度的服务。
(5)遵守百度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百度消息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百度公司发现其消息内容明显属于上段第(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百度公司有义务立即停止其服务,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消息。
(6).用户使用百度消息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协议,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一概与百度无关,导致百度损失的,百度有权要求用户赔偿,并有权立即停止向其提供服务,保留相关记录,保留配合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7).用户之间通过百度消息与其他用户交往,因受误导或欺骗而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由过错方依法承担所有责任,一概与百度无关。
百度消息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用户消息的内容定义为用户在消息服务中发送的全部文字内容;百度公司为用户提供的商业信息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只能在百度公司或该信息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否则不能擅自使用该等内容。
1.百度保留在任何时候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或政府要求的需要而披露任何信息,或由百度自主决定全部或部分地编辑、拒绝张贴或删除任何信息或资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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